工业用地到期后,该怎么办?
工业用地被划归为城市用地,是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、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,包括专用铁路、码头和附属道路、停车场等用地,不包括露天矿用地,代码为M,它包括一类工业用地、二类工业用地、三类工业用地,代码分别为M1、M2、M3。
这样的工业用地会到期吗?到期后又该如何处理呢?
1、工业用地的使用期限是多长时间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第十二条规定,工业用地(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、工业区):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。
2、工业用地使用期限到期后,该如何处理?
一、根据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二十二规定,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,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,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,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,如修建医院、学校等,应当予以批准。
二、经批准准予续期的,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,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。
三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,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,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。
无偿收回后,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、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。